受托人
作为大学的管理机构,校董会对大学的学术、财务和商业事务进行监督并负有受托责任。受托人选举校长(负责大学的日常管理),审查大学行政团队的策略和表现,并协助长期规划和发展。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一至三年,但总任期不得超过连续服务十四年。
- 校董会现任成员名单。
- 董事会现有委员会的名单及各委员会的职责说明。
- 大学章程,章程和章程。
作为大学的管理机构,校董会对大学的学术、财务和商业事务进行监督并负有受托责任。受托人选举校长(负责大学的日常管理),审查大学行政团队的策略和表现,并协助长期规划和发展。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一至三年,但总任期不得超过连续服务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