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健康需求和权利是可以牺牲的”。
7月8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雇主可以选择不提供基于宗教或道德信仰的节育保险。
根据《平价医疗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雇主提供的保险必须涵盖避孕和其他预防性医疗保健,但一些宗教雇主(如教堂)除外。最高法院的裁决支持穷人小姐妹会(天主教修女会)和特朗普政府将豁免范围扩大到任何声称在宗教或道德上反对避孕的雇主。
裁决之后,两名公共卫生学院的专家对法院的裁决进行了权衡:
温迪水手爱德华·r·乌特利卫生法、伦理与人权教授;
五名法官明确表示,他们将允许宗教或道德信仰阻止美国妇女获得医疗服务。今天的裁决开启了行政机构根据《平价医疗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要求或拒绝保险的权力,但其潜在的情绪是明确的:女性作为人的健康需求和权利是可以牺牲的。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或国会可以纠正这一点。妇女注意到,她们获得医疗保健的机会取决于她们如何投票。
妮可Huberfeld卫生法、伦理与人权教授;
今天对穷人小姐妹会的裁决表明,最高法院不理解避孕是一种预防性保健,必须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根据《平价医疗法案》,保险公司没有共同支付。
最高法院也不承认,特朗普政府允许雇主提出“道德反对”的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免除了免共同支付的预防性医疗费用。雇主滥用这一豁免不会因为他们发现了“道德”。相反,包括大型上市公司在内的各行各业的雇主都会出于经济原因要求这项豁免。但是,这是一个虚假的财政漏洞,因为怀孕和孩子比避孕保险要贵得多。
此外,法院对国会依赖卫生资源与服务管理局(HRSA)来指导覆盖要求的批评表明,法院没有理解卫生资源与服务管理局的作用是基于证据的健康。HRSA没有随机选择避孕作为一种预防保健;这是公认的循证医学。阿利托法官的观点尤其质疑避孕措施的覆盖是否为政府的强制性目标,这与他在第一个主要案例中的观点大相径庭,他在第一个主要案例中假设避孕措施的覆盖是一个强制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