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法学院互惠
波士顿大学法律系学生
在波士顿以外找工作?CDO可能会在你感兴趣的地理区域的法学院为你获得互惠访问权。互惠访问允许我们的一名法律毕业生和学生使用另一所法学院的职业资源,以换取为该法学院的毕业生或学生提供相同的服务。由于互惠计划的普及和我们收到的众多请求,我们办公室只能在每人一所法学院申请互惠。
要请求互惠访问,学生必须在给CDO发电子邮件请求之前查看学校的互惠政策。它们通常很容易找到;在谷歌上快速搜索“[学校名称]互惠政策”,就会出现正确的链接。并不是每个学校的政策都是一样的。以下是需要考虑的事项:
- 面对面或远程访问:大多数互惠政策要求学生亲自前往学校办公室访问任何类型的工作列表。然而,有少数人可以远程访问。
- 访问长度:互惠性通常限于特定的时间段。期限从30天到3个月不等。学生在决定什么时候要求互惠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因为他们的访问权限可能在他们到达校园之前就用完了。
- 截止日期:从6月1日到11月1日,BU Law不接受申请。学生们最好等到不允许申请的时间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一旦您审查了互惠政策,请填写此BU互惠申请表并亲自返回给CDO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awcdo@bu.edu。提供一个备选学校,以防你的第一选择是不可用的。互惠申请按先到先得原则处理,通常在一至两周内处理完毕。我们将代表你方请求互惠,并在互惠获得批准后通知你方。
注意:请不要去或致电其他法学院的就业服务办公室,而不是首先要求互惠访问。
我们办公室收到的大部分互惠申请都是为了进入纽约市、芝加哥、华盛顿特区和加州的法学院。由于这些地区的许多学校严格以个人对个人的方式给予互惠,因此CDO有时无法在上述地区的某些学校获得互惠准入。
请求麻萨诸塞州以外的人给予互惠
英国法律互惠政策
- 互惠服务可能只适用于aba认可的法学院的学生和毕业生,这些法学院为波士顿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和毕业生提供相同的服务。
- 所有互惠要求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安排。请求应发送至: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职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互惠协调员lawcdo@bu.edu 617-353-3141
- 互惠准入的期限为3个月,或至6月1日,以先到者为准。可以通过学生或毕业生就业服务办公室的另一封信函延长访问期限;然而,在6月1日至11月1日期间,不会提供互惠准入。
- 互惠申请人必须等到收到书面授权后才能访问我们的办公室,并且必须在第一次访问时携带授权信。探访的次数、探访的日期和时间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请致电617-353-3141办公室,安排参观的日期和时间。
- 互惠服务包括在30天内浏览CareerHub网站和亲自访问我们的纸质资源。当通过CareerHub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声明他们通过与波士顿大学法学院的互惠协议获得了职位列表的访问权。
- CareerHub访问意愿不包括创建与顾问的预约,参加我们的活动,或从我们的办公室接收电子邮件的能力。
- 互惠接受者可能不会参加正式的招聘计划,包括收集简历,也可能无法访问职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办公室网站的密码保护部分。
- 职业咨询服务不提供给互惠接受者。
- 如果互惠接受者出现问题,我们保留通知申请学校和撤销特权的权利。
- 我们要求法学院只与波士顿地区的一所法学院签订互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