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日制博士生提供分娩和收养住宿
2014年6月26日生效
对于学术成绩良好的全日制或认证全日制博士生来说,生育和收养住宿政策规定了对婴儿或收养儿童的主要照顾者的学术课程和其他要求的延长。它还规定在住宿期间继续向资助学生提供津贴支助。
- 由于孩子出生而住宿的学生应在预计出生的学期开始前不迟于30天书面通知相关系主任(或项目主任)。在收养的情况下,一旦学生对收养的预期日期有了合理的确定,就应该通知他们。通知应注明住宿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与以下允许的时间框架一致。系主任(或项目主任)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此目的的表格可从学生的学校或学院院长办公室获得。
- 住宿期为60天,必须不迟于孩子出生或新收养的孩子被安置的学期的最后一天结束。根据本政策,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之间的夏季学期将被视为一个学期。学生可以选择较短的住宿时间,由学生自行决定,并应书面通知相关系主任(或项目主任)。
- 如果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双方都是符合条件的波士顿大学博士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研究生,则双方都可以获得住宿,但住宿期间不得重叠。
- 在住宿期间,学生将保持注册为全日制或认证全日制学生。
- 在住宿期间,学生将免除所有课程要求,包括作业和考试。学生应与每位老师安排完成未完成的作业或考试。
- 正式课程以外的其他要求,如资格考试或综合考试,应酌情重新安排,以提供合理的准备和完成时间。
- 在住宿期间,持有支付津贴的预约的学生,无论是服务还是非服务,都将继续获得津贴。
- 如果学生在住宿期间正在或曾经担任教学角色,学生将在住宿期间免除与课程相关的任何责任。根据课程的决定,学生可以免除本学期的所有课程责任。
- 如果学生在住宿期间正在或曾经担任资助项目的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研究助理,学生将在住宿期间免除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任何责任。
- 在入学时作出的多年津贴承诺的长度和获得学位的总时间通常不会因住宿期间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