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宗教原因缺席

根据马萨诸塞州联邦普通法第151C章,除宗教或宗派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外,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的任何学生,如果由于宗教信仰而不能在特定的一天上课或参加任何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应免除任何此类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并应提供机会,以弥补可能因缺勤而错过的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但该等补考或作业不得对该学校造成不合理的负担。为上述学生提供这种机会,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不得因利用本条的规定而受到不利或有偏见的影响。

学校执行《学生因宗教仪式缺课政策》中规定的这项法律,该政策可在马什教堂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