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学期的银行与金融法法学博士/法学硕士
项目概述
通过在法学博士课程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合格课程,学生可以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和银行与金融法法学硕士学位。学生在六个学期的学习中获得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所需的所有单元,并有资格在三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这个六学期的项目是波士顿大学法学院七学期的银行与金融法法学博士/法学硕士项目的加速变体。
先决条件
要被六学期课程录取,学生必须通过JD课程完成三门必修课程,共十一(11)个学时。先修课程为公司学(4学分)、金融监管学(3学分)、担保交易学(4学分)。
与七学期课程不同,在六学期课程中,这些课程的单元将被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理想情况下,金融监管应该在进入六学期课程之前进行,但如果它只在一年中的秋季学期提供,并且得到银行与金融法法学硕士课程主任的许可,该课程可以在学生的第三个学年的秋季进行。学生还需要在31年级完成7门额外的法学硕士课程。
所需单位学时
在六学期的课程中,LLM学位所需的单位学时数为24,与全年LLM学位所需的单位学时数相同。由于学生在公司、担保交易和金融监管方面的课程将被授予11(11)个学分,因此学生通常需要成功完成法学硕士课程中的7门2学分课程,才有资格获得学位。这些法学硕士课程也将计入法学博士学位。
项目录取
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学生可以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第二学年的任何时间申请攻读六学期的银行与金融法法学博士/法学硕士。申请必须在学生31年级之前的夏季7月31日之前完成。申请入学的学生应与银行与金融法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研究生课程主任就法学硕士课程的选择进行交谈。
要进入六学期课程,学生必须在包括金融监管课程在内的所有必修课程中获得累计平均绩点2.7或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