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
大学政策
法律政策学院
摘自《公约》第六条学术法规
1. 出席。学生应定期参加已注册的所有课程和研讨会。如果可能的话,学生必须提前通知法学院注册办公室。未经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允许未参加研修班第一次会议的学生,将被行政处分退学。未经院长或指定院长许可,在四周内未参加任何课程的学生将被行政开除。
2. 准备和课堂参与。每个学生都应该准备课堂作业并参与课堂讨论。
3. 对最终成绩的影响。
a.排除进一步参与。因旷课过多而被老师警告并持续旷课的学生,可能会被排除在期末考试或任何其他课程、研讨会或临床项目的参与之外。这样的学生将得到不及格的分数。本款规定的警告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出。书面警告将被认为是足够的,如果(1)邮寄到学生在法学院注册办公室存档的街道地址,或(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学生的波士顿大学电子邮件帐户。任何向学术标准委员会申请重新进入课程,研讨会或临床项目的请愿书都将面临重新进入的严重推定。b.降低最终成绩。除本条第(a)段规定外,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应宣布任何因学生出勤、准备或参与课堂而降低学生成绩的政策。该政策不妨碍执行(a). c.提高最终成绩。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可以将期末成绩提高一个分数(例如,从B到B+),以反映学生的准备或课堂参与情况。d.没有期末考试的课程的特殊情况。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澳门威尼斯人注册网站如果需要一篇或多篇论文来代替考试,可以采用并应用一项政策,为课堂准备或参与分配特定的权重。对准备或参与的权重可以以最终成绩的百分比或成绩增量来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