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

美术学院政策

毕业

学位在8月、1月和5月颁发。毕业典礼只在五月举行。计划在5月毕业典礼上获得学位的学生必须在9月30日之前提交文凭申请。8月毕业的学生必须在3月30日前提交文凭申请,1月毕业的学生必须在9月30日前提交文凭申请。毕业证申请仅在指定的毕业日期内有效;如果学生没有按计划毕业,必须重新提交申请。

毕业申请可以在CFA网站上找到。

毕业标准

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在满足学位课程要求的课程中获得至少2.00的累积平均成绩。

硕士学生必须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要求,并且在满足学位课程要求的课程中获得至少3.00的累积平均成绩。

博士生必须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要求,并获得至少3.00的累积平均绩点才能获得学位。

累积平均成绩包括在入学后完成的所有课程,以及在满足学位要求的入学前完成的所有课程。任何GPA要求的例外情况(在任何级别)必须由美术学院院长审查。

参与毕业

学士学位的学生只有在第二年8月毕业,已经申请了8月毕业,注册了暑期课程,并且最多还剩下8个学分才能完成学位,才能申请参加5月的毕业典礼练习。参加毕业典礼的请愿书将由学院(音乐、戏剧或视觉艺术学院)审核,并由招生和学术项目副院长批准;请愿书将逐案审查。

硕士和博士学位候选人必须在参加毕业典礼之前完成所有学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