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名单
美术学院政策
本科生在每学期结束时根据以下标准被列入院长名单:
优秀学生名单
平均绩点3.50至3.79在给定的学期(GPI)至少有12个单位,没有不完整,MG,或J等级。请注意,每学期分配的12个单元的最低成绩中有一个P*是可以接受的。
院长特别荣誉名单
在给定的学期(GPI)平均绩点3.8或以上,至少有12个单元,没有不完整,MG或J等级。
注意:在为期一年的课程的上半学期中获得J、MG或I成绩的学生,一旦给出了当年的最终成绩,就可以追溯地添加到院长名单中。只有本科生才有资格获得院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