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及课程单位

大学政策

艺术与科学学院政策

有关成绩的问题应首先向该课程的讲师提出,如果问题仍然存在,则应向系主任提出。《波士顿大学本科生成绩申诉政策》提供了一种方法,当学生声称最终课程成绩是任意的时候,学生可以对该成绩进行申诉。

重复的课程,除非明确指定为“可重复”,只能获得一次毕业学分。重修课程的成绩不能代替原课程的成绩;这两个等级都计算在学生的平均绩点中。通过/不及格的课程不能重复获得一个字母等级。见《本科生复读政策》。

波士顿大学允许学生在及格/不及格的基础上选择最多两门学术课程,如本科学生及格/不及格课程政策所述。

除“I”级以外的所有成绩更改必须在课程结束后六个月内记录。在完成课程后,不得根据提交的作业更改成绩,在学院毕业后,不得更改学生的成绩。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必须在课程的最后一天之前在大学教务处存档;根据预定的期末考试,成绩的变化必须报告给CAS学术咨询中心,位于海湾州立路100号四楼。